委托朋友打官司 全权代理有限制 代理人无权变更诉讼请求等
高远
最近,闵先生要打一场官司,但又有事抽不开身,就委托了朋友代理。在委托书中,双方约定,朋友的行为全权代表闵先生的行为。闵先生的妻子知道后,认为这么约定会有后患。全权代理是不是被委托人可以自由做主,放弃委托人的实体权利? 事实上,全权代理对被委托人的权利有很大的限制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〉若干问题的意见》的规定,授权委托书仅写“全权代理”,而没有具体授权的,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、放弃、变更诉讼请求,进行和解、提出反诉或者上诉。所以,闵先生在委托书中,仅写全权代理,被委托人不能处理闵先生的实体权利,不会造成闵先生权利的损害。 |